噩梦源起
美国反垄断监管部门担心,谷歌可能会利用其统治性的市场地位,偏向其自身产品和服务,并会在实际上阻止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市场;此外谷歌正开始扩张和主宰新兴的云计算领域,聚集了巨大的市场力量,可能会创造一个消费者无力摆脱的生态系统。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后,曾直言不讳批评谷歌的美国著名网络法专家瓦尔尼将领导司法部旗下反垄断部门,谷歌的麻烦可能真的随之来了。
“我觉得你会看到微软的那一幕重演”。克里斯汀·瓦尔尼(Christine Varney)这句直截了当的话给美国国家记者俱乐部的听众带来了一阵骚动。瓦尔尼是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Hogan & Hartson)的合伙人,是美国网络法方面的著名专家。她曾在2008年6月召开的美国反垄断协会第九届年会上直言不讳地表示,科技行业正笼罩在一家占统治性优势的巨头企业的阴影之下,这种状况可能会扼杀创新,压垮其他竞争对手。美国政府上一次发现这一威胁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微软,政府随后推进了一项积极的反垄断案件。瓦尔尼在这次会议上表示:“微软垄断案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他们已经不再是威胁。但我认为我们会再次遭遇到这一威胁,这可能来自于谷歌。”
瓦尔尼曾代表网景参加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诉讼案,她当时也全程参与了将比尔·盖茨(Bill Gates)和微软描述成过于强势的霸主事件。现在,瓦尔尼暗示谷歌正在重演微软大肆扩张的那一幕。她认为,谷歌正开始扩张和主宰新兴的云计算领域,聚集了巨大的市场力量,可能会创造一个消费者无力摆脱的生态系统。瓦尔尼也承认,自己的言论可能会令谷歌感到不快。
6个月后,美国总统奥巴马(Obama)任命瓦尔尼为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主管,瓦尔尼因此成为了政府最有实力的反垄断检察官。今年5月11日,在首次就该职位发表演说时,瓦尔尼明确表示自己的立场没有改变:她计划采取强制手段推行美国的反垄断法律。瓦尔尼说:“过去反垄断部门是科技行业的执法领导者,我认为我们会再次接过衣钵。”瓦尔尼当时没有点名提到谷歌,但毋庸置疑,她所指的就是谷歌。
自从11年前创建以来,谷歌一直将自己看做是好企业。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认为他们的公司值得公众的信任。两人在5年前谷歌进行IPO的时候曾表示:“我们相信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应该让公众能够大量、免费、无偏见地接触到高质量信息。这个目标需要有一家值得信任的、志于保障公众利益的公司来实现。”他们打造了一个体贴得有些肉麻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了免费洗衣和美食等诸多福利。谷歌的自我形象简明扼要地归纳进了该公司著名的口号“不作恶”(Don’t be evil)。
在谷歌成立以来的大多数时间,投资者、用户和科技专家都认同谷歌的这一自我评估。毕竟,谷歌凭借着如此强大和高效的搜索算法,永远改变了互联网,谷歌的崛起之路就是一个英雄式企业家主义的完美个案研究。谷歌定期创造和提供免费的伟大产品,哪怕该产品不能给谷歌带来明显受益。谷歌公开和协作的精神为用户生成的现代网络奠定了基础。
但最近,谷歌的光环开始被其规模和雄心所掩盖。过去3年,广告客户紧张不安地目睹着谷歌在搜索广告市场的占有率从50%上升到了75%。2007年,谷歌宣布计划收购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引来了美国和欧洲监管部门为期一年的反垄断调查。2008年,美国司法部否决了谷歌和雅虎达成的一项搜索广告协议,认为这项协议会进一步增强谷歌的垄断地位。目前谷歌正因为其图书扫描项目接受美国司法部的调查,这个项目计划让迄今出版的所有图书都出现在谷歌网站上供人免费阅读。此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在调查,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和董事亚瑟·莱文森(Arthur Levinson)进入苹果董事会是否违反了联邦反垄断法。
在成立以来的大多数时间,谷歌一直都是以“相信我们”(Trust us)的口号来应对大多数批评。谷歌已经多次说服对该公司持怀疑态度的人,让他们相信,谷歌的巨大规模只是其无私使命和所使用搜索算法的副产品。但当今的经济已经被失信、秘方和复杂数学模型所摧毁,信任成为了稀缺品,谷歌的保证正变得越来越没有说服力。15年前,美国联邦监管部门开始将微软定为科技行业阻碍竞争行为的象征。现在,随着美国司法部再次跃跃欲试,谷歌可能会遭到和微软同样的待遇。
施密特的尴尬
谷歌和施密特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施密特在总统大选时坚定支持了奥巴马,而奥巴马如今却委任了瓦尔尼担任反垄断负责人;另一方面,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施密特自己就是坚定反对微软的重要人物,他积极推动政府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案。但如今,施密特却面临着他当年指责微软时的相同批评。他的老冤家也不失时机地出现,发起了一场势力强大的游说攻势,表面上是为了促进网络竞争,实际上则是矛头直指谷歌。
施密特似乎对这种状况并不担心。他近期表示:“我们已经有所准备,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鉴于我们所发挥的作用,这是很正常的。”谷歌开始争取监管部门、广告客户以及行业组织,以缓解他们的担忧。但据知情人士称,谷歌的领导层仍然不清楚公司形象究竟发生了多大改变。一位前谷歌高管说:“谷歌总是在承担风险,但我认为他们过去三年为谷歌的声誉承担了太多的风险。如果他们未来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谷歌终究会因此陷入麻烦的。”
瓦尔尼的上任表明,谷歌的麻烦可能已经来了。她在对美国反垄断协会的讲话中谈到,当初政府对微软立案调查了很长时间,才召开了司法听证会。瓦尔尼说:“如果说我们处理微软案件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就是采取行动得太晚了。”换句话说,即便政府要数年之后才会立案进行反垄断调查,那么政府有可能现在就在做最为重要的政治意愿铺垫。谷歌对这个问题的应对情况将决定其是否能够应对未来数年的密集调查,以及可能更为重要的——布林、佩奇和施密特能否维护谷歌的英雄主义声誉。
施密特与微软的宿怨
施密特对微软的敌意源自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当时他出任Sun的CTO。那个时候,Sun开发出了编程语言Java,允许软件在任何电脑上运行,而不管是什么操作系统。这个强大跨平台应用软件的想法显然威胁到了微软;微软授权Sun为其IE浏览器创建出了一个简化版,从而迫使开发商开发受到削弱的Java软件。Sun声称微软严重削弱了Java,并在随后的诉讼中接受了2000万美元的和解方案。1997年,施密特担任Novell的CEO,再次与微软交恶。Novell销售的软件能够使得企业电脑通过一个网络相互连接。但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微软将网络整合进了其Windows企业版,开始侵蚀Novell的市场份额。Novell后来请来施密特扭转局面,但已经为时太晚。2001年施密特离开的时候,Novell的营收已经较历史高点下滑了一半。
这些经历使得施密特成为谷歌CEO的最佳人选,他于2001年执掌这家搜索巨头。佩奇和布林此前将谷歌视为是微软的反面,几乎在每个领域与微软对着干:微软迫使用户按照私有格式存储数据,谷歌则允许用户任意存储数据;微软压制合伙伙伴和竞争对手,谷歌则致力于维护公平竞争:微软将利润视为一切,而谷歌则专注于先创造产品,然后再考虑如何从中获利;微软为其市场地位而难以自制,而谷歌则保持着冷静节制。2008年,《纽约客》杂志援引了施密特的一句名言,“扼杀一家公司的不是竞争,而是自大”(What kills a company is not competition but arrogance)。
从各方面来看,谷歌再也不需要害怕微软。在谷歌占据主导地位的搜索领域,微软还只是一个努力开拓者。自2003年以来,微软已经投入了数亿美元,希望通过诸多举措挑战谷歌的搜索引擎和搜索广告平台,但这些举措都未能撼动谷歌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谷歌的分销协议,火狐浏览器已经迅速侵占了微软IE的市场份额,导致IE的市场份额从2003年的95%下滑到目前的80%。谷歌的网络软件已经导致微软被迫效仿,微软将在2010年推出Office软件的完全网络版。
不过,施密特保持了对微软的一点点偏执。他多次提醒自己的员工,微软可能在任何时候压垮谷歌。谷歌近期推出了其自己的浏览器Chrome,主要意在遏制微软。施密特对此表示:“因为微软在搜索领域后发制人,其可能会利用Windows的垄断地位限制用户的搜索选择,这方面可是说来话长。”在2008年,当他得知微软正在商谈收购谷歌的时候,施密特公开担忧这笔交易可能会摧毁互联网,将微软封闭的专有态度引入到网络领域。
与雅虎的交易
施密特试图推进谷歌与雅虎的协议,阻止微软收购雅虎。谷歌计划将部分广告放到雅虎网页上,换来搜索营收的减少。一些谷歌高管担心,这一协议会不必要地招致反垄断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但施密特、布林和佩奇对此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微软的收购协议会导致网络广告行业的参与者减少,不利于竞争,并可能使微软在网络软件和服务方面占据优势地位。而谷歌与雅虎的合作协议则保留了雅虎的独立性,促进竞争。有谁会反对这样的协议?
施密特既不了解也不在乎一些外部人士怎样看。他和谷歌或许将自己看做是挑战根深蒂固暴君的一群理想主义的新贵。但大多数观察人士看来,谷歌已经颠覆了权力,并牢牢占据着宝座。广告客户并不将谷歌携手雅虎视为保护竞争和开放标准的举措,他们认为这会进一步增强谷歌在网络广告市场已经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
去年9月,施密特会见了美国司法部当时的反垄断主管托马斯·巴内特(Thomas Barnett),意在为这起交易进行辩护;双方的意见分歧变得格外明显。巴内特对施密特的陈述感到震惊,因为施密特陈述的关键部分就是谷歌的性格——反对所有恶事物,承诺以更高的道德运作公司。数周之后,在巴内特最后几次会见雅虎和谷歌律师时,他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耐心听谷歌所说的“相信我们”的话。巴内特用警告结束了一个问题;他说,“请不要告诉我们答案是什么,因为(按照你的话来说),没有人会做坏事”。
不幸的是,巴内特所在的司法部威胁道,如果谷歌不放弃这笔交易,司法部就会起诉谷歌。(巴内特的继任者瓦尔尼已经表示,她对谷歌这一计划感到非常担忧。)施密特后来表示,如果他可以重新选择的话,他也会再次这么做的。实际上,这笔协议可能是为了让雅虎不至于落入微软之手。但这也会给谷歌带来持久影响。未来任何大规模的交易都会不可避免地引来同样的严格审查。施密特一直如此专注于抵制微软的行为,以至于他将谷歌带到了同样的命运:谷歌现在成为了头号反垄断目标。
陷入反垄断泥潭
谷歌规模很大,非常大。该公司数百万部服务器每小时处理着大约千兆兆字节(petabyte)的用户生成数据。谷歌每天要处理数亿次搜索。庞大正是谷歌的特点。谷歌最重要的技术——也是其竞争优势——就在于在海量数据中寻找意义的能力。谷歌的搜索结果越好,就有更多的人使用其搜索引擎,该公司就能收集更多的数据。
谷歌的规模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麻烦。瓦尔尼自己也说,尽管谷歌可能在搜索广告领域拥有垄断地位,但谷歌是通过更好的搜索产品合法获得这一市场地位的,竞争对手无法企及谷歌的产品。不过,律师和经济学家表示,当谷歌走出搜索领域,进入网络软件和视频网站等网络服务领域时,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因为谷歌的搜索和广告算法是秘密,竞争对手或合作伙伴无法获知谷歌是否影响搜索结果,将流量引向其自己的业务。比如说,如果你在谷歌搜索一条街道地址,排在第一位的搜索结果就是谷歌地图(Google Maps)。如果你输入“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那么谷歌资讯(Google News)也会出现在《人物》杂志或名人新闻网站TMZ .com的前面。谷歌旗下的YouTube网站也排在视频搜索首位,领先于MTV和MySpace两家竞争网站。
如果谷歌利用其搜索市场地位,推广谷歌其他业务,这会导致谷歌面临非法捆绑的指控——这正是微软当年因为将浏览器打包进Windows桌面而面临的同样指控。即便谷歌目前表现规矩,但如果面临着财务压力,很难说谷歌能否忍住诱惑。正如一位广告合作伙伴所说的,“情况糟糕的时候,谁会首先牺牲自己的利润?”
谷歌革命性的业务模式本身就可能引发监管部门的注意。谷歌最大的一个创新就是愿意提供免费服务以换得数据。谷歌免费提供了Gmail,但却获得了用户的网络通讯录。很多消费者可能觉得这点没有什么;实际上,谷歌服务换数据的交易已经成为了Web 2.0时代的基石。
但对反垄断机构来说,消费者便利这一因素通常没有维护竞争性环境重要,谷歌可以使用其搜索业务带来的大量现金开发新的免费产品和服务。对那些没有如此强劲收入以支持开发的潜在竞争对手来说,这是个令人恐惧的前景,足以阻止他们进入市场。因此,可能的结果就是整体竞争下滑。一些反垄断专家指出,自然商业周期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而不需要政府干预;但瓦尔尼的三大经济学家都支持采取干预举措。
谷歌最大的问题不是该公司现在怎样,而是谷歌计划成为什么样子。谷歌计划打造一个网络服务取代桌面软件的世界。这个想法似乎令瓦尔尼等监管人员感到担忧,他们担心谷歌可能在这个新环境中变得过于强大。瓦尔尼说,不管谷歌声称的意图是什么,谷歌的计划仍可能成为实际标准,迫使企业使用其服务。
谷歌在硅谷的很多支持者认为这种看法是政府毫无必要的瞎干预,只会对一家通过自身天才和艰苦努力获得利润的公司带来惩罚。他们还表示,市场能够自我调节。施密特也认为,政府这一举动会摧毁谷歌和用户建立起来的信任,最终摧毁谷歌的所有业务。他说:“我们是抱有极大的竞争意识来运营的,因为如果你对谷歌的服务不满意,那就很容易转向我们的竞争对手。”
实际上,诸多竞争对手已经做好准备侵蚀谷歌的用户基础了。今年5月,微软推出了必应搜索引擎,这是微软在搜索领域挑战谷歌的最新举措。Facebook和Twitter等网站也创造了浏览网页的新手段,给谷歌的统治地位构成了实际威胁。
按照施密特的所有言论和行为,他可能会觉得将谷歌和微软在反垄断问题上相提并论是一种侮辱。微软使得其软件成为了每台电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施密特表示,任何人都可以抛开谷歌使用互联网。他说:”因为微软10年前的不当行为,我们都知道不该做什么。”
从纸面来看,有关反垄断的两部立法给出的垄断定义颇为直白。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的第二章给出的定义是垄断或意图垄断。1914年通过的克雷顿法案(Clayton Act)添加了价格歧视或其他不利于竞争的活动。但在二十世纪的绝大多数时间,律师和监管者一直在就如何将反垄断立法运用于规则尚不明晰的新兴产业而争论不下。
政府对IBM提起的诉讼有助于明确垄断在个人电脑行业的定义。政府指出,IBM为大学提供折扣价格的行为属于掠夺性定价,且该公司从硬件、软件到支持部门的纵向整合实质上是垄断性扩张。AT&T公司的案例为反垄断在电信行业如何运用提供了样本。联邦监管当局裁定,AT&T对硬件设备的所有权,以及该公司对本地及长途电讯服务行业的控制违反了市场竞争原则。该公司随后被迫分拆。在软件行业,微软因将自行开发的网络浏览器与自有操作系统绑定在一起而遭到反垄断诉讼。虽然该公司将此举看作具有实用性的整合和健康的竞争行为,但在监管当局看来,此举暴露了微软将其在个人电脑领域的垄断地位拓展至互联网领域的意图。现在来看,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一目了然;但在当时情况绝非如此;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冗长而昂贵,并引发了重新定义现代商业规则的努力。对谷歌的起诉或有助于更新反垄断法规,使其适应互联网时代。
如果美国司法部启动针对谷歌的诉讼程序,则实际提起诉讼很可能至少需要五年。首先,起诉一家备受欢迎的公司需要强大的政治意愿支持,而这需要时间。其次,反垄断诉讼需要较长时间方能得出最终判决,这常使投入该诉讼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常常显得得不偿失。(例如,当针对微软的诉讼最终结案时,网景已经无足轻重了。)
但即使谷歌未受到反垄断起诉,反垄断诉讼的乌云也可能改变谷歌的业务模式。到目前为止,谷歌一直雷厉风行,达成交易毫不手软。2002年,该公司仅花两周时间就与AOL达成了复杂的广告收入分配协议。2006年,谷歌仅用一个周末就完成了对YouTube的收购计划。谷歌在邀请广告合作伙伴参加自身的AdWords和AdSense项目时采取了类似的激进手法,即采取一切必要的财务措施,即使这意味着在短期内发生亏损。而一家受到反垄断诉讼威胁的公司是不可能采取这种经营方式的,因为此时该公司的任何重大举措都可能引发怀疑并招致审查。
谷歌的不幸
谷歌的不幸之处在于,该公司可以效仿的样本寥寥无几。IBM在政府启动针对其的反垄断诉讼后的20年中一直小心翼翼的避免任何可能引发违规怀疑的举措。在政府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正式提出诉讼后,IBM的每一次会议都有内部律师参加,律师们仔细审查每一项创新,否定任何可能被视为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的举措。受此影响, IBM的自主发明在10年后限于停滞,该公司别无选择只得收缩主要业务(此后IBM将自身重新定义为服务公司)。
微软采取了与此相反的举措。盖茨和微软奋力反抗,甚至于阻碍监管当局工作并拒绝认真对待所受到的反垄断起诉。当时微软的一位高管表示,一旦微软接受监管,哪怕仅是自我监管,微软的公司文化都将发生负面变化,而这可能挫伤公司的竞争精神。盖茨的讲话更加直白:一旦微软开始担心反垄断诉讼,微软和IBM没有两样了。微软对监管的敌对态度导致该公司采取了数个本可避免的错误举措,包括盖茨所作的充满敌意的宣誓证词——该证词最终帮助美国司法部赢得继续针对微软反垄断诉讼的支持。虽然微软最终服从了判决,但该公司的公众形象受损,无法继续维持其行业领导力以及锐意创新的声誉。
面对反垄断诉讼威胁,谷歌目前表现良好。该公司在其公共政策博客中坦诚了来自监管当局的担忧情绪。文中称,随着谷歌的发展壮大,公司的商业原则及措施必会受到更多审查。公司坚信,谷歌有助于促进互联网领域的竞争和开放,但公司在公共沟通方面存在不足。谷歌CEO施密特是华盛顿的常客,他是奥巴马过度团队中的一员,目前还在奥巴马技术咨询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在公开场合,施密特一直表示欢迎监管。他说:“谷歌理解自身的角色,谷歌不能兼任法官和陪审团”
但这不意味着谷歌将淡化自身特色以取悦政府。和盖茨此前采取的态度一样,施密特表示无意因面临的监管挑战而改变谷歌的运营轨道。微软对监管采取抵触态度的原因在于其力争市场影响力的野心,以及不相信政府拥有对其采取制裁的权力或技术能力。谷歌目前依然相信,能够让监管当局了解自身理念:谷歌不仅仅是一家公司,而是一股向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