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市场上出现的以创投名义进行的募集资金行为,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统治,存在“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足100万元人民币;或多个投资者以某一个投资者名义代持创业投资企业股份或份额”的创投企业不给备案,创投企业不得承诺固定收益等条款。创投行业人士认为,规范创投行为将给非法募集行为一个警醒,有利于为创投企业洗去一些不该本行业承担的污点。

非法募集行为者将不予备案

有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出现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德厚资本、红鼎创投非法集资案件在创投界造成了恶劣影响有关。“挂羊头卖狗肉,用最土的钱以最洋的名头做着几十年来未变的拆借生意。”一创投人士解析刘晓人事件时指出,浙江一带非法募集资金行为非常严重。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的高峰时期,浙江平均每个县兴起近百家投资公司,仅在杭州注册的就有800余家。

通知中还规定“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足100万元人民币或多个投资者以某一个投资者名义代持创业投资企业股份或份额,将不予备案。”“资金不到100万的散户根本不能承担这样的风险。”达晨创投执行合伙人兼执行总裁肖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隔离风险,私募本来就是面对大客户的行业。

中关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向阳认为,私募的出资人,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所出资金都应该是“闲散资金”。他说,“这些钱应该是闲钱,投资出了问题也不应该影响到机构的正常运作,不影响个人的生活。”

创投募资禁止通过广告推介

对于创投企业的推介活动,通知指出“不得面向不特定的对象,通过发布广告和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推介”。而目前私募行业,一些创投机构却举办投资策略会等活动吸引客户。

“广告是肯定不能做”,肖冰说,但能否真正做到不举办研讨会及其他方式进行推介,这里面界限还是比较模糊,真正要和客户进行一对一交流可能比较困难。“我也不知道有钱人在哪,我们得有机会认识那些有钱人啊。”他在电话中颇为无奈地对记者说。

向阳说,“私募募资不能做广告,相关活动应该是在特定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邀请后才能进行”。但对于能否真正做到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行屏蔽,向阳表示,“目前来说,这确实也是一个模糊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