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城(domain.cn)8月15日消息,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出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礼记》有言,“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诚以立人,信以兴市,信义二字,重于千金。时光荏苒,于国于己,诚信都是越来越重要的一种品质、一种精神、一种能力、一种价值。从自古以来的“民无信不立”,到“明礼诚信”成为二十字公民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社会对诚信的皈依与吁求,亘古未变。
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来说,“诚信立国”,仍可谓金玉良言。一方面,诚信是基础道德规范。正如论者所言:国“无信不立”,统治者“无信不立”,领导者“无信不立”,家庭“无信不立”,个人当然也是“无信不立”。今天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大力倡导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以信待人、以信取人、以信立人的美德,就是要以诚信为润滑,协调和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少一些虚妄的空谈,多一些诚恳的实干。
另一方面,诚信是市场行为规范。这些年,一切市场失范问题,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诚信崩塌、道德溃坏的症结。从合同诈骗到假冒伪劣,从地沟油到福喜事件……交易领域、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审计监管领域,一应公共问题的背后,基本都能找到悖逆诚信的无良身影。诚信不是万能的,但若只有刚性的法律、而忽略诚信机制的基础意义,那么,永远是“徒法难以自行”。于此而言,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早就醍醐灌顶地揭示了这个朴素真理。
最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在第三届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举了个例子,说前不久在韩国的食品博览会上,中国的摊位最多,但是中国的参展摊位没人去,这是个极大的讽刺。中国产品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整体水平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出口参展的企业都是国内的优秀企业,产品质量很好,但是在国际上面临不信任的窘况。可见诚信,尤其是企业诚信,确实价值万金。
直面现实,才能找到出路。号准脉,才能开好药方。这些年,中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层面,从制度设计到模式过河,理念与行动也渐次清晰清醒。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也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还原则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最终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诚信建设的要义,简言之,不过一句话:让诚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让失信成为背信者的墓志铭。
诚信机制与体系的构建,是项千头万绪的工作。但有两点最为关键:一是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孤岛”,推动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二是加快依法治国的步伐,以法律为诚信建设兜底。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所言,信用秩序的建立,首先要依靠法治。“我们需要出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对失信行为的制裁措施。”于此而言,今秋即将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核心议题的十八届四中全公会,对于诚信制度化是为重大利好。
未来而言,“诚信ID”当为契约社会通行证。公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当经受诚信的考量与约束。当然,这是为了抵达更美好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