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城(domain.cn)2月6日消息 新闻背景:日前,北京市城区版“首都和谐家庭”标准出台,内容包括:家庭主要成员经常上网,藏书量在300册以上,订阅报刊不少于1份;家庭人均每月用水量不超过8吨等(据2月2日《北京晨报》)。
网友滨兵:如何判断家庭成员经常上网?这恐怕是个难题,只要这个家庭安装了宽带,即可认定是“有成员上网”。而是否“经常上网”,一天上网多长时间才算是“经常上网”?恐怕只能由着家庭成员“自说自话”。
至于上网内容是什么,出台的标准里没有提及。试想,如果家庭成员经常上网浏览色情网站,这样的家庭成员相安无事,似乎也符合家庭和谐的标准。
家庭成员常上网与“家庭和谐”究竟有什么关系,笔者实在看不出来,反倒觉得经常上网未必是一件好事。一则,如果家庭成员经常上网,各顾各的,彼此间没有时间交流了,好像不利于家庭和谐。二则,从科学的角度看,老人和孩子是不适宜经常上网的,小孩子经常上网会耽误功课,视力下降;老人经常上网,眼睛也受不了。如果为了家庭和谐,老人孩子都得被迫经常上网,这不是在为难人吗?
当然,该标准的硬伤还有不少,有网友问:“家庭藏书量在300册以上,小儿书算吗?”“家庭成员经常上网,上网找小三聊天算吗?”……网友的话固然是调侃,但却是在提醒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要深入群众,事先多听听群众的意见,看看是否可行,然后再出台,才具有操作性,也才能评出真正的和谐家庭。
一言蔽之,“家庭成员常上网”是最不和谐的指标,应该先取消这个荒唐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