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城(domain.cn)2月22日消息 国家仲裁论坛(NAF)仲裁员将Google-iPad.com判给谷歌公司。谷歌公司在2012年1月3日向NAF提交了仲裁请求,主张对争议域名的合法权益。谷歌公司在全世界注册“Google”商标。因此,这个争议域名是明显的与Google商标混淆性相似。谷歌公司称被告人恶意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
“原告称,这个域名被注册和使用是利用互联网用户对这个域名的来源、赞助或从属关系产生错误理解来获得商业利益。争议域名与原告的Google商标混淆性相似,肯定会有一些互联网用户搜索原告却找到了被告人的网站。一旦如此,争议域名解析网站提供的与原告无关的服务,将会使互联网用户对这个争议域名的从属关系产生困惑。”
这个域名解析的零售网站出售的产品不属于谷歌公司。
被告未能对这此诉讼提供反馈。
专家组下令被告人将争议域名转移给谷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