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频道第一时间致电开心网相关负责人,但电话一直没有接通。随即联系到千橡集团的公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开庭在即,不方便透露,一切还要等待法院的裁决。
2009年5月,开心网(kaixin001.com)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责千橡旗下的北京千橡互联告上法庭。但随后千橡互联提出,“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经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名下,开心网诉讼主体有误。开心网随即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
2010年2月,千橡网景以住所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为由,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此案应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针对千橡网景的异议,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千橡互联与千橡网景同为本案被告,其中千橡互联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属于该院辖区,所以对本案也有管辖权,驳回了千橡网景的异议。
前不久有消息传出开心网采用kaising.com取代kaixin001.com,开心网对此予以否认。
真假开心案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被认为是网络行业无序竞争的后果,而法院如何裁决也将成为行业新的参考。不过,早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就指出:“如果从用户上来看,不论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到用户的使用。”

